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不能。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属于同居关系。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通过解除同居关系,是不受理的,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