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公民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对选民资格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为确定判决,应当在选举目前送达给选举委员会和人。涉及有关公民的,还应通知有关公民,才可以向提讼。3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其余均应列入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30目前公布,并发给选民证,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法律规定是特事特办。2公民对于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1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外从现在选举的程序和民事诉讼的程序看,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能够行使庄严的权利,没有时间可以采取对裁决的救济措施。下面是有关选民资格的流程,以便于有选举权的公民在选举日到来时,明显比一般民事案件审期短;并且规定组成合议庭审理,给予了重视。对参加选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