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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步骤是什么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0-10-04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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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全文
    14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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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出让与划拨区别
主要区别:性质不同;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土地出让;权利义务不同;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房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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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通过划拨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转让。比比如说土地的使用者,是属于组织或者是个人单位等,其次需要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过批准以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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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伤情鉴定流程详细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进行伤势鉴定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当发生交通意外之后,当事人务必于康复后,向负责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伤残评定申请书,以便能够启动伤势鉴定程序;
其次,伤者应在完成所有治疗并满15日后才可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最后,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伤残评定书后,如若对其中的评定结果存疑,应在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请求重新进行评定,待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重新评定。
在进行伤势鉴定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三,包括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在内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的,公安机关均应进行伤势鉴定:
第一,受伤程度较为严重,可能已达到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的;
第二,被侵害人主动要求进行伤势鉴定的;
第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持有异议的。
综上所述,伤势司法鉴定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
向专业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伤势的申请,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鉴定机构对伤势进行初步的鉴定,如需进行补充鉴定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由鉴定机构出具最终的伤势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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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追尾责任认定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连环追尾事故的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若后车撞击到正在行驶中的前车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则应由后车负全责;
其次,如果在夜间发生前车未开启尾灯的情况下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再者,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志,从而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外,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已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置了警示标志,但仍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后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后,若前车因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而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另外,若前车在倒车或者溜车过程中撞击后车所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那么前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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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该地块需要由当地政府的审批,并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后,才可以合法的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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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子着火之后责任应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家用电器火灾导致的经济损失问题,对于责任的明确以及责任人如何负责赔偿出现过错的责任等相关事宜,以下是详细解释说明:
关于房屋火灾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的划分如下所述:
首先,若火灾起因源于电力故障,例如居民生活用电电压从标准的220伏突升至380伏甚至更高,进而引发火灾事故,经过相关部门的专业评估与确认,电力部门需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火灾是因为启动喷淋系统而产生的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将由火灾鉴定责任方全权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在日常维护中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火灾带来的损失,因此,物业公司也需要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
在火灾扑灭之后,所有的损失都应由责任方来承担;
最后,如果火灾是由其他原因引发的,则应当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责任的归属。
但请注意,没有任何人会为家庭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火灾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公司成立的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设立公司需遵循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应制定并编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
其次,进行法定印鉴的雕刻工作;
再次,前往会计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接下来,在指定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所有股东均需将其投入的资金带至该行,同时还需携带公司章程、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核名通知书、法人代表的个人印鉴、身份证件、用于验资的货币、空白询证函表格等相关材料;
然后,进行验资报告的办理手续,即持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加盖银行印章的询证函、银行对账单、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公司章程、核名通知、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前往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紧接着,完成公司注册流程;
随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营业执照申请;
接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最后,办理税务登记事宜。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务必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
此外,还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以上证件均需A4纸复印),并携带公章、财务章、个人印鉴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买房子时对房产证上写划拨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均为完整的产权属性,
因此,只要是符合规范的经济适用房,理论上皆应持有房产证书。
同时,鉴于经济适用房并无土地使用权期限之规定,其在转让时须依据普通商品房的使用年限进行核算;
换言之,对于住宅土地的使用权将被设定为70年,至于在过往使用权之外能否以其他途径继续居住,尚无确切信息对此进行明确揭示。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制度,其实际体现为政府通过原土地税费的减免及对低收入家庭的财政补贴,转化为与出资比例相匹配的共同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模式;
即由政府与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兴建,如同持有股权一般的形式来享有经济适用房,此举亦可视为对低收入家庭的特殊优惠政策,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
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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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土地使用者不需改变原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且符合规划的,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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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仲裁是不是行政执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事宜所引发的权利争议,一般的解决方式为首先由相关各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之道;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亦或向人民政府递交仲裁申请。
对于涉及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纠纷,则通常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出面,进行专业、公正的调解处理;
然而涉及个体与单位之间的矛盾时,则往往由乡镇级别的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现有使用状态。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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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闹造成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该项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应激反应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方位分析,最终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妥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在同一时间内实施了可能会危及其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复杂行为,若在这些行动中能确凿认定有某一个人或某些人的行为直接造成了他人的严重损失与伤害,则应由其本人作为实际侵权者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无法准确地确定究竟是哪一位或哪些人的行为导致了实际的损害结果,那么所有参与此类活动的人员都将被视为潜在的侵权行为人,并承担起连带的赔偿责任。
”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定义。
在此类情况下,由于无法确切地查证和确认到底是哪一位孩子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依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合理推断出参与玩耍打闹的每一位孩子都应当被视为侵权行为人,并承担起连带的赔偿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三名参与玩耍打闹的孩子均未满十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在玩耍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对他人造成的损害,都应该由他们的父母(监护人)来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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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2、期限不同。3、取得方式不同。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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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许土地交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土地交易流程详述如下:
首先,交易各方需各自提出土地转让和受让的书面申请;
然后,交易主体有必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
接着是对土地转让情况进行深入审核及现场勘查;
再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地价格的科学评估;
接下来,需要详细填写土地转让审批表并等待有关部门的全面审查以及审批通过;
最后一步便是向相关部门缴纳涉及到的各项税务费用,如营业税、附加税收、印花税收等等,此外还有土地增值税等。
在这些所有步骤都完成后,便可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程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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