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合同订立前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10-04 广西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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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达成往往需要经历交易双方的多轮谈判,特别是内容重大、结构复杂的合同。双方在讨价还价中会不断调整各自的最大利益和退让底线,因此,在谈判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避免使不合自己利益初衷的意思表示产生法律约束力。
    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只是想探询对方是否有合作的意愿,则应斟酌词句,避免使其成为要约,因为,要约不得任意变更和撤销,对方一旦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中的内容便成为要约人在合同项下的义务,若不履行,即构成违约。因此,若没有一经对方接受便受法律约束的意图,则应将发盘作成要约邀请,在发盘函件中明确提示“此件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法律约束力”等字样;如果发出条件的目的是想严格按照发出条件成立合同并履行的话,则应在发盘函件中明确提示“此要约不得更改,一经更改,要约失效”等字样,因为,法律规定,承诺方对要约进行非实质性更改,要约仍然有效,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承诺方的承诺为准,此时,若没有要约上的特别声明,要约人就很有可能要受到不完全符合自己本意的合同的约束了。
    此外,如果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超期到达,而要约人不愿就此超期到达的承诺接受法律约束的话,要约人应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因超期而无效,否则根据法律规定,要约人仍要就超期到达的承诺接受束缚。
    关于承诺,也应慎重,因为承诺一经做出,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承诺人对要约的条件不满意,则不要轻易做出认同的表示,也不要履行与要约相关的任何内容,因为法律规定承诺不但可以书面表意做出,也可以履行要约内容的方式做出,而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相反,如果承诺人对要约条件非常满意,则应尽快做出承诺以使合同成立,避免因超过承诺期限而错失良机。
    全文
    13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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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前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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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前怎么防范风险
1、恶意订立合同的风险。2、商业秘密泄露的防范。3、保密协议的合理约束。正确运用预约合同能够降低法律风险,将当事人已经确定的事项明确在预约合同中,避免重复讨论同一问题,浪费过多的精力、时间,而且也避免了普通合同订立时,合同最终确定前,双方不便为履行合同做准备,贻误最佳的商业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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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无责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机动车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无责赔偿额度
(1)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
以及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为100元人民币。
在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需负责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家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同时还需承担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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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盗窃罪不予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每当接到有关盗窃行为的警报,无论其涉及金额的数量大小,公安机关都应当积极受理、进行详细记录,并且尽心尽力地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了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盗窃罪的定罪标准时,刑事案件将自动立案。
除此之外,如若存在以暴力手段强行进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或者扒窃行为,亦或是使用刀具等器具进行盗窃,甚至是携带武器进行盗窃的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应当立即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对于那些明显属于惯犯作案或者同一个人多次作案的情况,以及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金额标准,但是情节或者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同样应当被视为刑事案件。
而对于其他尚未达到规定的金额标准,但是情节或者后果相对较轻的情况,则可以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发现这些治安案件可能会演变成刑事案件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其升级为刑事案件,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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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如何防范业务风险?
签订合同时可以通过仔细的阅读合同当中的那个时候来防范业务风险,当然了,也是需要了解相关的产权证件。目前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存在着恶意订立合同的风险,还有就是有可能会存在着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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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盗窃罪未满14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犯下违法行为时,依法不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仅应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员进行严厉管教。
对于尚未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亦不会予以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而仅仅会责令其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家庭管教。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必须为年满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因此,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仅能由当地公安机关、政府部门以及其监护人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方式来引导他们走上正途。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如果聚众斗殴罪成立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组织或参与聚众斗殴行为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些刑罚要么是独立执行,要么与管制相结合进行惩罚;
若涉及到人数众多且斗殴规模庞大,社会负面影响较为严重的话,那么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有可能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即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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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怎么防范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2、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3、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1、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约定准确。2、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 。3、包装条款。4、付款时间及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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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寿险是人身保险中最为典型的一种产品,通常我们称之为“寿险”,它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而给付条件则包括被保险人生存以及死亡两种情况。
总的来看,寿险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一步划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定期寿险,这是一种保险期限相对较短的产品,通常为1年、5年、10年或者20年不等,此外还有部分定期寿险可以提供保障直至被保险人达到60岁、65岁或者70岁等年龄限制。
实际上,定期寿险主要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在特定时间段因身故或全残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二,终身寿险,这是与定期寿险相对应的一种保险产品,它的保险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无论是何时去世还是全残,保险公司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实行理赔。
从基本形式上讲,终身寿险又可以细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两类。
其中,定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始终保持不变,因此保费相对较为低廉。
而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则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率逐年复利增长,同时其现金价值也会随保额的增加而相应提升,尤其是在保险合同的后期阶段,现金价值往往非常高,能够实现保值增值的功能。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危险驾驶罪进看守所4个月怎样过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醉酒驾驶者在看守所内被执行拘役期间,他们不仅需要遵循基本的生活作息规律,还将被要求接受全面的思想教育以及参与各种组织性劳动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看守所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育改造人犯的制度体系,并全力以赴地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对于人犯的教育方式,应根据其个人特点进行因材施教,通过深入浅出的道理使其心悦诚服,同时充分体现出政策的公正性。
针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则应由女性干警或至少两位以上的男性干警共同完成。
其次,看守所应根据每个人犯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有目的地、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以及遵守监规的教育,以此来引导人犯自觉遵守监规,如实交代问题,积极主动地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对于人犯的教育方式,可以采用集体训话、个别谈话、配合办案机关召开从宽从严处理犯罪分子的大会、动员人犯亲友规劝、挑选人犯或已获释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
此外,看守所还需组织人犯收听广播、观看电视、阅读各类书籍报纸,以便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方面的教育,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
最后,为进一步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影响到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前提下,看守所可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度的劳动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
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由女干警或者二名以上干警进行。
第四十一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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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1、需对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2、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3、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1、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约定准确。2、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3、包装条款。4、付款时间及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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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涵盖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对于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额赔付;
2.针对在医疗救治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亦会给予合理的补偿;
3.由于事故引发的受害人误工费用也属于本保险范畴内;
4.除此之外,还包含了受害人所需支付的餐饮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日常生活开支;
5.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身亡或者残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危险驾驶罪鉴定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危险驾驶罪这一问题上所需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明行为人行为人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据。
这类证据主要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证件、驾照、户籍档案等,以证实行为人为具有法定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依据法律规定,若要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岁。
第二,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的相关证据。
此类证据主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意图、犯罪动机以及主观意志进行判断,以确定行为人是否存在故意危险驾驶的情况。
由于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往往难以直接判断,因此只能通过对其行为和动机的分析来推断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第三,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的相关证据。
具体而言,针对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行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在道路上进行了追逐,例如车速、行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该行为的情节恶劣性。
此外,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关键证据在于行为人血液中的乙醇浓度。
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即可认定为醉酒驾车。
通常情况下,酒精含量的检测工作由交警使用专门仪器完成。
如若行为人拒绝接受测量,则可推定其为醉酒驾驶。
再者,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关键证据在于证明车辆速度、载客人数的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车内监控录像、乘客证言、售票记录等。
最后,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关键证据在于危险化学品的容量、数量等实物证据,以及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所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车辆保险必须购买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该险种为我国现行法规所设立,旨在保护和保障每位机动车车主在行车过程中的权益与安全。
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又称“车损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车辆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3、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除本车驾驶员及其乘客以外的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
4、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简称“不计免赔险”,作为附加险种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约定的免赔率计算方式,对被保险人进行全额赔偿,从而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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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产生前怎么防范债务风险
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一些潜在的债务风险是债权人需要谨慎防范的,而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可以贯穿于欠款产生的各个阶段,就欠款产生前的阶段来讲,债权人在欠款产生前怎么防范债务风险?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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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养老保险暂停需不需要交滞纳金
[律师回复] 解析:
养老保险暂停期间,个人无需支付任何滞纳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代为扣除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自欠款之日起按日计算,每天向用人单位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具体而言,
1、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如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此项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发出书面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欠款,同时从欠款之日起,按日计算,每天向用人单位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若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行政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处以一倍至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2、当用人单位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可向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可以暂时停止缴纳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险费,但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
在暂停缴费期间,免除滞纳金的收取。
待期限届满之后,用人单位需继续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免收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法定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间,并不影响其职工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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