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调解是指债务人和欠债人就争议的欠款、资产,在人民的相关组织主持下,进行自愿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债务纠纷,债务人能得到符合自己心理预期的还款数量。但调解方式的前提条件需要双方做出一定让步,如果欠债人是那种顽固老赖的话,此招效率低。而且拿到调解书后,还不能上诉。
判决指司法机关对债务纠纷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不过问债务人和欠债人心理预期的还款数目,充满着强制力,对一些欠债人有着威慑力。判决书下来后,如果债务人觉得不满意的话,还可以上诉。其实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遇到那种顽固老赖的话,执行起来十分困难。
当前社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老赖欠款上百万、上千万,并且私底下有好几套房产,好几辆豪车,但却故意隐瞒财产或者将财产转移到情人、亲戚的名下。尤其是些人脉较广的老赖,还暗中游说各种人情关系,阻挠司法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因为欠债是民事责任,不少老赖干脆直接玩起失踪,出逃境外,让债务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尽管判决书下来了,但是有的债务人两三年没有拿到应得的欠款,那老赖还在。
针对这种情况,许多追债公司应运而生。不少群众对追债公司还停留在那种无所不用其极,绑架殴打欠债人的坏印象,其实现在追债公司越来越正规化,那种使用非法手段的追债公司根本难以生存下去。因为还没追到债,就被警察刑事拘留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