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