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文件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也就是说,对于实测承包面积不同于合同和证书面积的承包地,都应依据本次土地确权查实结果登记。
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尽可能准确。实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