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