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
二、江阴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一)经工作单位、社区或村委、街道等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二)收入证明及公房证明;
(三)申购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房屋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私房拆迁家庭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安置协议;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江阴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一)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查;
(四)初审合格公示;
(五)核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
(六)轮候配售。
四、江阴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已出资购买,尚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住房和待入住的拆迁商品房(安置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的父母或子女有两处(含两处)以上住房,合并计算超过江阴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部分;
(四)已参加房改的优惠售房;
(五)申请家庭5年内被征收、被拆迁的房屋;
(六)申请家庭5年内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以其他方式房屋发生产权转移的房屋建筑面积部分。
五、哪些情形不能在江阴购买经济适用房
(一)承租公房拆迁时已补偿安置的;
(二)家庭有营业性和生产性用房的;
(三)已参加房改或享受住房货币补贴,面积达标或面积不足部分已进行货币补差的;
(四)家庭成员已在集体土地上批建房屋的;
(五)已经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
(六)根据其他规定不应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