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我国民诉法确立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便于人民办案,便于人民群众诉讼,即“两便”原则。毫无疑问这也是上级指定管辖应遵循的原则。举例说明:当某某工作人员被诉时,由于该全体审判人员回避,上级应指定邻近管辖。但从审判实践来看,上级就某一具体案件指定 某一具体管辖应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依法指定的原则。也就是说上级就某案件指定某管辖不得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