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10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择日宣判的应在宣判之日送达判决书。择日宣判几天能下判决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不会超过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