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先说一下,我自己对状在整个诉讼中的作用和理解。在我看来状的作用是为了方便尽快立案之用,写的越简明扼要,立案庭的法官看得越舒服,从心理上更愿意立案。我建议状尽力做到简洁,能用100个字说清楚的,绝不用101个。单就借款合同纠纷而言,
A4纸,小四仿宋字体撑满一页足够了。我看过有些客户的状,扬扬洒洒
5、6页,从原被告相识开始娓娓道来,这种是写状的大忌。当然也不是一味地追求简洁,状中有几点是必须明确的:
第
一、明确的原被告。
第
二、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事实。
第
三、要求返还的本息。通俗地说,就是状你需要向回答4个问题的答案:
第
一、我是谁。
第
二、他是谁。
第
三、我借了他多少钱。
第
四、我要他还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