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福利待遇纠纷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这里的工资待遇是指基本工资,不包括绩效奖金等其他费用。像有些补贴(如交通补贴,须按上班天数发放的),你在孕期,公司是有理由减发的。如果基本工资减少了,那么该部分属于违法。
3.有些单位对孕妇进行调岗,也会涉及到降薪的行为,这也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拒绝调岗并主张足额发放工资。
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如果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补发差额。
6.如果存在单位违法行为或过错导致与孕妇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