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申请书申请事项:我是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负责人冯佳东,现因公司厂房急需扩建,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租用生产用地1000平方米。事实与理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领导您们好:我公司经过几年艰辛创业,现已发展成了为物流领域提供先进、专业、系统的货物自装卸运输解决方案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基地,在扬州市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并成立了扬州首家该方面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行业是首屈一指的企业。在全球拥有 1,600 多名员工,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为了更好的生产出优质产品,更多地解决就业人员,我公司拟新建厂房1座,共占地1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公司可用地皮已经全部用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扬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扬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如下租用地皮申请:申请租用土地位置在离我公司300米左右的江通路附近的地皮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一块空地。以上申请,敬请批复。此致申请单位: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冯佳东申请日期:2012年3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