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若在签约或履行合同环节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涉及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会被司法部门进行追责调查: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50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且骗得赃款归单位所有的,其涉案金额需在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