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劳动合同没有劳动部门审核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签订法律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劳动管理部门审批,国有企业为了避免出现法律上的漏洞,一般会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所以,劳动合同,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生效,劳动部门的审核不是必须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劳动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效力。
3、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一并向仲裁委提出申请。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