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网络诽谤,辱骂,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应当向人民递交状,虽然法律规定“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是结合司法现状,还是应当提交书面的状,确有困难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或者代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