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征地的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3、征地审查。
4、征地审核与批复。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的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