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下列情况的进口货物,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1.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口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机器、设备、备件和材料,以及制造开采作业的机器、设备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和材料。
2.利用外资进口属于能源开发、铁路、公路、港口的基本建设,工业、农业、林业、牧业和养殖业,深海渔业捕捞,科学研究,教育及医疗卫生方面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进口的机器设备以及建厂(场)和安装、加固机器设备所需材料。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口自产产品,除限制出口商品或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免征出口关税。
(三)中外合作经营的商业、饮食业、照像业和其他服务业、维修中心、职工培训、客货汽车运输、近海渔业捕捞以及其他行业进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