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转按揭手续应该怎么样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一、究竟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据专业人士介绍:“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
二、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
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
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
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
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三、转按揭要如何办理?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