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只有欠款人的姓名能,如果欠条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进行签名确认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
一、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
二、至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
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