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做账务处理主要是:
一、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
1、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贷:银行存款等
二、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1、借:原材料等
2、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同时在备查薄上注明“待认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