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江西省火葬、政策到底是该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江西省公章、名为《关于在全县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通告》的文件。通告称“从9月1日零点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殡葬改革零点行动”,要求“全面推行火葬”。全县一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100,火化后的骨灰一律安葬在本辖区公益性墓地内严禁遗体装棺入土,严禁骨灰入棺土葬。违反规定的,将拆除坟墓,强行火化。”
对于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的治理是各地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顺应时代发展需求,革除丧葬陋俗,推行殡葬改革,确实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考虑到传统观念和习俗,尤其在不少乡土观念依然浓厚的农村地区,殡葬改革以什么方式来推行,值得各地政府认真思量。方式方法可以有不同,但绝对不能突破底线。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也就是说,要把握殡葬改革的进度和尺度,分阶段、分层次地推进。这样规定的出发点,是基于群众情感基础和心理接受能力,还有改革的规律。观念的革新向来没有一蹴而就,而“零点行动”“一律”“100”“强行火化”给人带来的是不由分说的冷血和霸道、目中无人、无法无天的粗野和嚣张,还有急功近利的官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