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有误,离婚时孩子随谁一起生活,当然监护权归谁,但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监护能力时,另一方有监护的义务,判决通过是这样的说法,孩子随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孩子随一方生活并不是说就归一方所有,孩子还是双方的,迁户口改姓,在孩子成年之前,要争得另一方同意。
《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沉,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内国户口登容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