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是不是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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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的,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表明了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姓名有支配权、使用权,不受对方干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是不是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一、夫妻双方是不是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是的,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表明了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姓名有支配权、使用权,不受对方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二、夫妻双方是否有强奸罪

1、所谓之夫妻关系中,同样可以存在强奸犯罪行为,亦即所谓的“强奸罪”。

2、强奸罪的成立并不取决于行为人的身份,即使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之中,如丈夫方以暴力、威胁或是使用其他强制手段来违背其妻之意愿,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婚内强奸。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是的,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表明了夫妻双方对自己的姓名有支配权、使用权,不受对方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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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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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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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也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
市民如需办理公证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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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各有一套房再买房能申请房贷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双方各有一套房再买房能申请房贷吗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各有一套房再买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如果夫妻双方的贷款都还完了,可以申房贷再买房。
一、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如为全款购房或贷款已还清,属于首套房;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是属于二套房的。
二、二套房的概念: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三、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你好,我国《婚姻法》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以均分。
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或存在其他法定分割情形的除外。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的,主张分割时,应另案,将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审理。当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婚姻法》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你好,我国《婚姻法》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以均分。
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或存在其他法定分割情形的除外。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的,主张分割时,应另案,将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审理。当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婚姻法》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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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再婚夫妻四种情形下可再生一个孩子
1、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
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
4、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或符合上一条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新出台的《南京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对这四种情形做了修改。新政策不再对再婚前孩子的抚养权有限制,即使再婚夫妻各自名下都有一个孩子,婚后也可以申请再生育。此外,再婚夫妻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的,条件放得更宽。其他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2、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的生育),经鉴定均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3、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者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
4、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者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5、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兄弟均为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严重影响婚配或者无生育条件),夫妻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和兄弟的(只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6、女方为无兄弟的农村居民,一女招婿没有到女方落户,但已共同承担起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现家庭只有一个女孩的。扩展资料:其他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2、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的生育),经鉴定均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3、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者经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
4、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者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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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两个孩子,各一个,抚养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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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如何防止对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抚养费呢首先第一点,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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