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工程完工并于当日签订出租协议的会计分录:借: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下)或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贷:在建工程
二、解释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在建工程完工当日签订了出租协议,表明此项建筑物应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3、企业自行建行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建造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应当按照确定的成本从“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分录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