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接手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双方合同已签订,也实际接管了资产,但由于国有企业正在改制中,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还未及时过户,甲此时把资产对外出租出去了,甲的行为是否有效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动产转让未过户,所有权未转移,甲对房屋是无权处分,但不能当然无效。因为甲在接收企业,实际上一些过户手续肯定是要办的,根据《合同法解释》第九条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无权处分租赁物对外出租的行为不当然无效,我认为定为效力待定合适。即办理手续或者由该制企业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