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十级劳动仲裁适用终局裁决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不足当地最低工资12个月的,是终局裁决。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金额不足当地最低工资12各行业的,属于一裁终局的终局裁决;超过12个月的,不是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