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应以孩子目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籍随人走”)为原则,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在此前已经在户口迁出地建立学籍的,应该办理转学籍手续。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