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以自住房为目的的翻建是合乎合同规定的,但是在这一方面好像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在是否合规定这一块,有很大一部分人为的因素。其实,你这个是可以是个很小的事,最起码跟村里的干部处好关系,如果用送礼的话就送一些,这事谁也不会死乞白赖的阻挠你。但是,如果你这块地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的话,比如较热闹的大街的临街地段,不排除有人眼红这块地,希望占为己有来做些买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想多盖几间房子改成商铺出租,如果你是上边这两种情况的话,那就是村里嫌你给的钱少了,在承包费用上肯定不满意啊,好处不能让你一人得了啊。自己对照着分析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