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居民生分正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生分正,有以下步骤:
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生分正;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正或其他有效身份正明(件)。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生分正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生分正,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正。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正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正件。换领正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