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涉刑诉讼被驳回后是否可以再起诉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是可以的。。。我国《刑事诉讼法》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从这一法旦肠测段爻灯诧犬超华条中可以看到,法律并没有对受理申诉的级别作出规定,那么可以理解为原审可以受理,原审是上级也可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243条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但是您的申诉必须有理由,依据《刑事诉讼法》242条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