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在以后期间分期摊销。比如甲将账面价值为100,公允价值为120的A固定资产以130万的价格出售给乙,同时又签订合同从乙公司经营租回,此时应将130与120之间的差额130-120=10确认为递延收益,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30贷:固定资产清理100营业外收入20递延收益10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