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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认定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10-18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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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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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认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一、虚假宣传的认定要点:
    1、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虚假宣传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虚假宣传的后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虚假宣传的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虚假宣传的认定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一条的有关内容作出了具体界定:“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
    一,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三)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人民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全文
    13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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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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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对于开发商形成了违约的情形是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从而给予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如果虚假的宣传只是要约的邀请那么就不会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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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确认享有宅基地使用分配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划分的。
这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1.一户一宅制度,即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那么多出来的部分就必须归还给村集体;
2.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为了建造住宅所占用、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宅基地遗产分配方面,则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被转让、出租之后,原权利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当权利人将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时,必须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2.在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之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将会发生变化,并且涉及到受让人获得新的宅基地,因此,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除了可以作为人们的居住场所之外,还可以用于开展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最后,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它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的特点。
在申请人成功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之后,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如果某块宅基地在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超过两年且没有得到恢复使用的话,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不再确定。
对于已经确定使用权的宅基地,集体有权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然后将土地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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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广告虚假宣传如何投诉
发现广告虚假宣传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的方式可以是实名进行举报,也可以是匿名进行举报。不过举报要有凭有据的。工商机关在接收到举报之后,就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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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复制商家信息转卖商品的行为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此种行为虽然并非违法,然而却明确违反了平台的规定和原则。
擅自转让他人在淘宝平台上开设的店铺内所售卖的商品,无疑是一种不当行使他人权益的违禁行为。
针对这样的情况,淘宝运营团队有权根据实际状况的轻重缓急,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下架该商品、彻底删除该商品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限制卖家发布新商品、对其账户进行监管甚至直接查封该账户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
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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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广告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广告虚假宣传情节不严重的是进行行政处罚,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进行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已经意识到了,还已经纠正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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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认定三要素都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从隶属关系的角度来看。
即在人身、经济以及组织层面上,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到用人单位的指挥和控制,通过开展劳动活动,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内部的组成部分,从而构成了劳动法律关系。
其次,从实践中涉及到的劳动行为给予的角度出发。
唯有在劳动者客观上经过劳动行动付出后,劳资双方之间才能产生劳动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劳动关系之间的显著差异:
如果劳动合同在签订之后,尚未实际开始履行用工义务就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双方之间将无法建立起事实劳动关系。
再者,从书面形式缺失的角度来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由于法定书面形式的缺乏,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变得模糊不清,在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不会引发太大的问题;
然而,当双方出现疑虑时,他们只能依靠各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来确定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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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区别?
1、调整的范围不同。虚假广告是虚假宣传的一种形式,虚假宣传包含虚假广告。2、调整的主体不同。3、调整的客体不同。4、适用法律规范不同。5、法律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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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设定如下:
以计算基数除以本月应计天数所得结果乘以一定的计算系数再乘以实际请假天数作为病假的工资总额。
若劳动者不幸因公受伤,则其病假工资同样采用以上公式进行计算,但此时的计算基数应采用原来的工资数额。
同时,劳动者在停工疗养期间内(即停工留薪期),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照每月固定时间进行支付。
然而,当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之后,将停止发放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转而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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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受贿罪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大约稳定在数千元人民币的区间范围内,具体数值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等因素有所差异。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这一领域并未在国家法律层面上进行严格且统一的定价规定。
一般而言,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大致在数千元人民币左右浮动。
下述收费准则仅供各位参考:
(一)如果所涉及的事项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问题,我们的基准收费标准将设定为5,000元至30,000元不等,客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上申请合理幅度的价格上涨。
(二)当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的相关事宜时,将依据争议标的额度分成若干阶段并按照一定比例累计计算费用:
1、在争议标的额低于或等于10万元(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8%-10%;
若收费金额不足5,000元,则按照5,000元/件的标准收取;
2、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7%-9%;
3、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6%-8%;
4、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5%-7%;
5、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4%-6%;
6、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包括2,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5%;
7、争议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2%-4%;
8、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开车撞死两人认不认全责如何判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发生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中,肇事司机有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然承担全部责任。
车祸司机应当通过其行为的过失判定其在事故中所应负担的责任,而这些责任的裁决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他们对交通事故现场的详细检查以及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据此制作出一份事故认定书,其中明确列出了肇事司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具体是全责还是其他类型的责任,则需要参考这份责任认定书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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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根据商家虚假宣传的情形和造成结果的严重性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一般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都会对其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一般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进行确定,如果造成了相应的人生损害,可能还会产生赔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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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不服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应该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存在疑义,您可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质疑的一方,应在收到该文书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且这种复核仅限于一次。
在递交申请时,必须明确提出请求事项、阐述理由及其所具备的核心证据。
那么,交通事故复议的流程究竟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申请人需在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后的六十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其次,复议机构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再次,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则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
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并非由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会告知申请人向其他相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请;
最后,对于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并且属于本机构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便视为正式受理。
复议机构在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后,需要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也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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