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患有高血压的违法犯罪人员是否适用的执行拘留需要区别对待:一是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的,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可以执行拘留。二是若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的,可以不予拘留而予以取保候审。
二、公安机关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裁定或处罚决定,但发现其存在不宜执行拘留的情形时,可能不予执行。《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