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交纳的定金都是不退的!如果卖方违约,需要两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商定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作为债权保证的肯定数额的货币,它隶属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商定,同时还应商定定金的数额和托付时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两倍返偿还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商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要回《保证法》第89条限定,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要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应两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