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民事案件一审不服再上诉需要缴纳上诉费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需要、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