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对方当事人的纠纷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你咨询的问题涉及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赔偿顺序以及赔偿范围等法律问题,在对方当事人属于机动车驾驶人的情况下分析如下:
一、关于赔偿责任主体以及赔偿顺序
1、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对方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你的全部损失。如果对方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对方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履行购买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对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其应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2、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你全部损失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险,那么,由于对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所以,承保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应在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3、如果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限额仍不足以承担你的全部损失,或者对方车辆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险,那么,你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你余下的全部损失。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对方当事人正在履行职务,那么,应该让对方当事人的公司赔偿余下的全部损失
二、事故发生后,你有权要求赔偿责任主体按照上述赔偿顺序赔偿你车辆维修费。车辆维修费由你和保险公司、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无法协商确定,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进行定损,根据定损金额予以赔偿。关于保险杠的问题,如保险杠能够通过维修进行修复,应该予以维修,不能随意更换,加重对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维修或者维修费用等于或大于更换费用,应该予以更换。
三、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部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