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德国有权审判。 根据国际通常原则相关精神,一国公民在他国刑事犯罪:
1、按照犯罪属地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置,也就是犯罪所发生的国家的法律进行审判;
2、如果此人逃回国内,则根据通用的一国不引渡本国公民的原则,在中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审判;
3、犯下的罪行在外国隶属犯罪但中国不隶属,则根据中国法律不予审判;
4、如果是外交人员或者国家组织驻当地代表类的人物,则享有外交豁免权,该国法律无权对其作出裁判,则应当引渡回国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审判。所以如果无外交豁免权,在该国冒犯法律,除非:
1、国家主管人出面,而该国也出于外交考量(比如优化和中国的关系,急需中国的借贷或订单等等)而进行特赦(有这类先例,但极少);
2、或者由于出现了外交纷争,中国驻该国大使出面斡旋,不然就按照该国法律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