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就需要续签,否则就会失效,非深户可以通过到居住证受理点、电脑官网续签(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微信续签(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续签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即可办理居住证续签:
一,同时符合在深圳经济特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2、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已办理了深圳居住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且已办理了深圳居住登记。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例如持证人于2017年11月6日领证,可在2018年9月11日至11月10日前办理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