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认定了交通事故就不认定工伤吗的情况,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
1、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
2、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