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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运输运输条例第38条第2款,定义是什么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0-10-24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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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能现场处理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暂扣车辆营运证、客运车辆线路牌等证件,开具暂扣凭证,并责令其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对无证经营以及在限期内拒不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的,可暂扣运输车辆,出具暂扣凭证。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违反本条例
    第九条
    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公布服务内容、费目费率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
    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缴纳相关交通规费的,责令限期缴纳,每逾一日,加收应缴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三)违反本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张贴客运线路标志牌和里程票价表的,处三百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客运包车经营者其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旅客乘车的,处二千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三款规定,未向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处一千元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未配置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处二千元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道路货运代理、联运服务的经营者将受理的运输货物交由不具有经营资格的承运人承运的,处一千元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车辆未安装使用学时记录仪的,处五百元罚款。
    全文
    13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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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运输运输条例第38条第2款,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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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就是行人和车辆应该要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不得违法交通规则。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车辆或者是行人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就会被判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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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被告人拐卖儿童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被告人若被判定犯下了拐卖儿童罪行,其需满足下列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故意行为的存在,即明确知晓自身所实行的行动将致使那些无辜的孩童受到非法的转让或贩卖的严重侵害;
其次,犯罪者必须实际实施了诸如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以及中转等一系列涉及儿童权益的恶行;
再次,行为本身已经产生了让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的实质性后果;
最后,犯罪者的行为必须具有获取经济利益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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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构成合同诈骗罪需满足以下四项法定要素:
首先,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系由多种因素共同形成的综合客体,其包含了我国对经济合同的管制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两大范畴。
其次,本罪的具体犯罪对象是指向社会公众以及私人所有的各类款项及实物资产。
再次,就该罪行的实际表现形式来看,其在签订和履行各种类型的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不正当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最后,本罪的实施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而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触犯此罪,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主观方面,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同时还需要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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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第38条什么意思?
解除劳动合同第38条,主要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中,当存在哪些情形之下的时候,对于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规定主要为了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可以依据该条款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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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河南省犯了盗窃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准则,具体如下所述:即将刑事处罚适用于不同程度的行为人,凭据行为人所窃取公私财物的价值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考量,酌情予以处罚。
(1)对于实施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但涉案金额较小的情形,设定了一个起点数值,即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者,需承受刑事制裁。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方式,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2)对于实施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形,设定了一个起点数值,即达到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者,需接受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方式,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3)对于实施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行为,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设定了一个起点数值,即达到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者,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方式,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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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释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8条释义是如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如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一些规定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条件的,或者是没有按时发放足额的报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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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聚众斗殴罪公共场所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定义及构成要素有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聚众斗殴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此种公共秩序并不仅限于公众场合的治安维护,更重要的是指在整个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并维护的各种共同生活规则和秩序。实际上,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可能发生在公共场所如公园或剧院等处,也可能在相对隐蔽的私人空间内出现。因此,无论聚众斗殴行为发生在何处,都被视为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纠集多人结伙进行暴力斗殴。这种斗殴行为往往源于个人恩怨、争夺地盘或其他不正当的目的。
第三,从主体角度看,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该罪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并非所有参与聚众斗殴的人都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只有那些在斗殴事件中起主导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才能够构成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聚众斗殴罪属于故意犯罪。其犯罪动机通常不仅仅是为了个人利益冲突,也非仅仅为了获取物质利益,更多的是公然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试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实现某些卑劣欲望的满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罪第二次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行为人将面临如下刑罚措施:
1.若其犯罪行为被判定为轻微性质的,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
2.倘若其涉及的罪行,符合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为之一,那么他将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
3.如果犯罪行为人的罪行较为严重,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果犯罪行为人的罪行极其严重,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上述情况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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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劳动法第38条有什么?
劳动法第38条主要是规定了针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件。一般来说是用人单位如果有相关的情,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一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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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运城市律师对强奸罪怎么决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法律界定如下:
首先,强奸罪所侵害的底线权益在于女子的性自主权,亦即依照其个人意愿进行性行为的自由权利;
其次,为了构成这一罪名,违法者在客观事实上必须实施了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从而使妇女陷入无力反抗、无法反抗或拒绝反抗的境地,或者蓄意利用妇女处于意识模糊或无从反抗的状态来实现性侵行为;
第三,尽管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核心特征,然而,我们不能将“妇女无法抵抗”视为构成强奸罪的唯一要素,它仅仅是衡量是否违反妇女意志的客观标准之一;
最后,强奸罪的主体应为年满十四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但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若妇女教唆或协助男子对其他妇女实施强奸行为,则应以强奸罪的共犯身份予以追究。
此外,强奸罪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性侵的意图,即犯罪分子试图与受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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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掩饰罪不起诉的条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案情中,若犯罪嫌疑人均无帮助信息犯罪的行为实证,或存在如下任一情形时,人民检察院将会依法出具不起诉书:
(1)因情节轻微且危害影响有限,无法被视为犯罪者;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3)根据特定赦令施行,获得免于刑罚的处罚;
(4)依据刑法法定,告知后方可进行处理的犯罪行为,未得到告知或撤回告知的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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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第38条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是否有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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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故意伤害罪定罪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条件:该犯罪的施加者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任何具有刑事责任年龄且符合刑事责任能力要求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责任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故意伤人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等严重犯罪行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不满18周岁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刑事责任,这只是在法律上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参考因素。
第二,主观心态:本罪的主观心态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对他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第三,客体特征: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具体来说就是指自然人以保护自身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目的的人格权益。
第四,客观事实: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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