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开。领结婚证的条件:一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又称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
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
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结婚属于身份行为,当事人享有专属权,多数国家要求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理。
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1《婚姻法》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这一规定说明,结婚自由虽然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晚于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为晚育。3法定婚龄属于强制性的规则,晚婚年龄则只是号召和鼓励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
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二结婚的禁止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禁止条件如下:
1、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我国《婚姻法》
第七条
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
第七条
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依法作出该项婚姻无效的宣告,收回结婚证。但一方于婚后始患此类疾病者不在此限。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或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