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和的审判原则,下级应当服从上级的裁判。一审裁判文书没有生效前,二审程序仍在审理中,就应当按照二审的裁判计算相应的时效。 你在二审撤回上诉,应当按照你在二审撤诉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时间。二审裁判的时间效力应当从他们作出法律文书时生效,所以,你计算六个月的时间应当从2012年12月份开始。 还有一种情况,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了,依法驳回。是按照驳回的时间还是按照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时间一般认为,可以按照判决不准离婚的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时效,各地有另行做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