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与16岁发生性行为且双方愿意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
相关法条:
1、《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