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您好,肯定是有的。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基数以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所以社会平均工资是最为重要的计算依据,建议您转到北京,因为这样缴纳标准就比较高,以后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也就会相应的增多。
2、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具体规则是: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