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执行法官依据257条第六条终止执行了。法院认为的是什么情形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0-11-07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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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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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六条的性质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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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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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依据257条第六条终止执行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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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终止执行的条件是,经过调查以后发现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的,违法人死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超过两年都没有发现的情况下,就不再执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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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天津市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伤残等级评定准则:
依据法律规定,1级伤残所包含的范畴包括:
生活基本无法自理、意识丧失、各项身体机能均受到限制导致必须长时间卧床休养、以及几乎全部社会交往功能的丧失;
2级伤残则对应着:
日常生活中时刻都需要他人协助辅助、活动范围仅限于床榻或者椅子之上、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以及社会交往方面存在极大的困难;
3级伤残则意味着:
生活尚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时常得到他人的监护照料、活动范围仅限于室内、职业选择受到显著限制、以及社会交往方面存在较大的障碍;
4级伤残则代表着:
日常生活能力遭受严重限制,偶尔需要他人提供援助、活动范围仅限于居住地周围、职业种类受到严格限制、以及社会交往方面存在严重的阻碍。
2.赔偿标准:
在法律层面,医疗费用涵盖了当事人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等所有相关费用。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长和收入水平来确定的。
护理费的计算依据则是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这三个因素。
至于住宿费,则是指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前往本市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住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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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罪判死刑真的会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的确如此,然而在对毒品贩卖行为进行量刑时,最关键的因素还是要看所涉及毒品的数量以及具体类型。
比如说,以海洛因为例,若贩卖的数量不超过7克,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若是贩卖的数量介于7至10克之间或者虽然低于7克但是向三名以上人员进行了贩卖,亦或是进行了三次以上的贩卖活动,那么将会面临3至7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再者,如果贩卖的是10至50克的海洛因,那么将被判处7至15年的有期徒刑;
而若是贩卖的数量超过了50克,那么将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当然,如果贩卖的并非海洛因而是其他毒品,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换算比例将其转换成海洛因或者冰毒的重量,然后根据相应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判决。
例如,K粉(氯胺酮)与海洛因的换算比例为10:
1,γ-羟基丁酸与海洛因的换算比例则为40: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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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罪犯涉嫌重大贪污受贿,但不适合立即执行死刑,判处死缓又有些过轻,对这类罪犯可以执行终身监禁,在程序上要求终身监禁应该和死缓判决同时作出,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没有减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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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诽谤罪的散布条件有几个
[律师回复] 解析:
(1)本罪行为人必须实施编造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其传播的针对他人的恶意内容完全是虚构捏造的,若这些消息并非毫无根据的凭空想象,而是真实存在的事件,即便其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声造成损害,也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2)行为人的举动必须涉及到散播捏造的事实以降低他人声誉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散播,是指向社会大众公开传播信息。
这种传播方式既包括口头传播,也涵盖了通过绘画、报纸、微信、QQ等媒介进行的传播。
而所谓的“足以贬损”,是指行为人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有足够的可能性会降低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声,或者实际上已经对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名声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如果行为人只是散布了虚假的事实,但是并没有可能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声造成任何损害,或者根本不会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声产生影响,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无法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个人进行的,虽然不必直接点明对方的姓名,但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中能够明确得知受害者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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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帮信罪免于起诉的条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帮助他人进行信息犯罪而未被起诉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1.所实施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较小,判定为不构成犯罪。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3.根据国家特赦令,该犯罪行为被免于刑事处罚。
4.依据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死亡。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
(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三)根据国家特赦令,该犯罪行为被免于刑事处罚;
(四)依据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死亡;
(六)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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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等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是可以及时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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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条件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其确认标准如下:
首先,必须是由两名或多名行为人为追求刺激,故意在道路上操控机动车辆进行竞技式赛跑,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若行为人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饮用了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后仍然驾车上路,并达到法定醉驾标准的;
再者,如果行为人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的;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情况之一,均可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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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监外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资格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进行审判判决之时,可以直接作出决定。
若人民法院最终决定给予其暂予监外执行的宽大处理,则须详细阐明案件中的罪犯的基本身份信息、被判定的确切罪名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等重要内容。
同时,应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给当地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以便于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抢劫罪从轻判条件有几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对于抢劫罪的处理方式之一便是进行从轻判处,而具体来说,存在着以下几种可能会导致从轻处罚的情况:
首先,如果实施抢劫的行为人本身为聋哑人士或盲人,那么这种情况下便可以考虑予以从轻处理;
其次,若犯罪分子能够及时地终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中止,这种情况同样也可视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第三,如果犯罪分子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那么这也是从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四,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立功的行为,例如提供重要线索协助警方破获其他案件,那么这也将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完成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未遂,那么这种情况同样也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参考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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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执行和解终结执行吗
申请人跟被执行人执行和解的,法院是不会直接终结执行的,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了和解协议,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跟终结执行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执行中止后还可以再恢复,但执行终结是不能恢复执行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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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构成帮信罪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确认帮信罪的关键要素包括:
1.犯罪主体需为普通大众,并不特定限制于某些特定身份。
2.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具体表现为知晓自身正在为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协助的事实。
3.此种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便是国家对于健康的信息网络环境的严格管理秩序。
4.客观上的表现形式则是为主人翁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等支持,且情节严重者。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为超过三名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的情况;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总额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4.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犯罪活动的情况;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况;
7.其他符合情节严重定义的情形。
若构成帮信罪,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刑罚。
如果属于单位犯罪,将对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刑罚。
此外,若同时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交警撤案条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警机构立案后,是有可能对案件进行撤销处理的。
通常这种情况会受到如下两个方面影响:
首先,若涉案的轻微事故并不构成刑事案件,仅需解决经济赔偿事宜,且当事人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共识,便可向负责该起纠纷的交警部门提交相关申请,请求撤回此案件。
其次,若该起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或需要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原则上来说,此类案件是无法被撤回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者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如有人身伤亡,车辆驾驶者还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伤员,并尽快将情况上报给正在执行任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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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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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偷欠条是否构成盗窃罪
[律师回复] 解析:
通过对他人借条进行盗窃,若涉案财物价值达到法定标准,即可能构成盗窃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范围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作为上限,达此区间便视为数额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借条本身并非直接的财产形式,但它却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关键性凭证。
一旦借条被盗走,债权人将很难甚至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自身的财产权益,甚至可能导致最终失去财产所有权。
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境中,借款凭证实际上可视为同等价值的财产。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并处或单处罚金;
如果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当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具体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的,属于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两年内盗窃次数超过三次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侵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明令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二)盗窃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经兑现的,按照兑现部分的财物价值计算盗窃数额;
没有兑现,但失主无法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损失的,按照给失主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盗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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