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结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行为效力不仅受到《婚姻法》的约束,还要受我国《民法通则》的限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有相应的意思表示,如果意思表示有瑕疵,那么相应的行为也会出现瑕疵。如果该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那么必然会招致无效的后果。所以说,分析起法理来,这样的假结婚效力值得讨论。而在实践中,如果双方的手续齐全,并且经过了婚姻登记部门的审查,那么双方的婚姻行为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在实践中不存在“假结婚”的情况,都是真的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