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无权扣除个人银行卡内的钱的,但是如果欠款并达到一定金额;银行可诉讼至;可由将欠款人的钱直接从银行提走而不须经本人同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5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其收入转为储蓄存款的,应当责令其交出存单。拒不交出的,人民应当作出提取其存款的裁定,向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由金融机构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交人民或存入人民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