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丧失又称所有权的消灭是指所有权脱离特定的民事主体。所有权的消灭有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两种情况。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所有物的灭失,所有权因客体灭失而绝对消灭。A的房屋被依法拆除,那么A从房屋被拆除之日起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你是想问房屋被拆除到何种程度丧失所有权,反推一下,房屋自封顶之日起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房屋拆除,自拆除房顶之日起,房屋的所有权丧失。此意见仅供参考。另外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条规定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就是指房屋建成之时、衣眼制成之时、书柜完成之时或者衣服被抛弃之时、书柜被烧毁之时,这些物的所有权或为设立或为消灭。这些因事实行为而导致的物权的设立或者消灭,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而不需要遵循一般的物权公示方法(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即生效力。房屋建成之时是指房屋封顶之日起,取得所有权。